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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建筑业企业外出承包工程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9月13日,实施日期:2010年9月13日)废止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建筑业企业外出承包工程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鄂建文[2005]8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为了及时掌握我省建筑业企业外出承包工程情况,促进我省建筑业企业外出承包工程的发展,进一步开拓外部市场,特建立我省建筑业企业(含中央在鄂企业)外出承包工程情况季度及年度报告制度。季报于每季度末下个月10日前报厅建管处。该制度从今年三季度开始执行。年度报告时间为下一年度1月31日前上报,并附情况分析材料,内容包括企业外出承包工程基本情况,开拓外省建筑市场的经验、体会、作法,存在的问题、建议、下一年度的工作安排、措施。

  附:报表式样

二00五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湖北省建筑业企业外出承包工程情况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单 位 名 称

工程项目名称

工 程 地 址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工程进展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在建

竣工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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