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鼓励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要根据全省生猪产业推进计划,大力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积极推进生猪规模场和养殖小区的标准化改造,支持规模场、养殖小区的粪污处理和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当地实际,组织技术推广人员,通过开展“千名畜牧科技人员进场入户活动”,推行科学饲养方法,推广“猪沼果”等生态养殖模式,提高母猪繁殖率、仔猪成活率、饲料转化率和出栏率,增加养猪收益。要按照标准化生猪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申报要求,以设区市为单位,抓紧组织项目申报和审核,有效利用项目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猪饲养、疫病防治和环保等条件,实行统一良种、统一防疫、统一操作规范,提高养猪业标准化生产水平。
四、加大生猪疫病防控工作力度。加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口蹄疫等重大生猪疫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免疫,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发现重大生猪疫病要通过动物疫病报告网络立即报告。加快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建设,未佩戴标识的生猪不许调运。强化检疫监管,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大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力度,防止疫情跨区域传播。对病死猪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一旦发生重大生猪疫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处置。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切实加强兽医队伍建设。突出抓好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努力做到农村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覆盖,无空白。要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加大必要的设备投入。各地要积极争取解决好注射疫苗、佩戴畜禽标识、建立养殖档案、报告动物疫情等防疫费用,保障基层生猪疫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五、加强生猪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安全饲料,提高饲料转化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强生猪的抗病能力。结合当前扶持生猪生产发展和将要开展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饲料市场准入,加强对饲料质量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豆粕、鱼粉等饲料原料和饲料中掺杂使假、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确保饲料质量安全。要规范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使用,要以打击“瘦肉精”为重点,严肃查处饲料中违法添加违禁药品和化学物质的行为,保障肉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