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点检查审计
8月10日至9月10日进行重点检查审计。重点检查审计原则上按每三年一个周期对所有中心及分中心轮候进行,今年将着重检查审计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三峡、葛洲坝分中心;十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东汽分中心;武铁分中心;江汉油田分中心。重点检查审计由省建设厅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进行,检查审计内容按《行政监督办法》的规定提前告知被审计单位。
五、考评的主要方式:各单位在做好自查工作的同时,对照《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对2004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随自查整改材料一同报送省建设厅公积金监管处。省建设厅将结合检查结果对各地自评情况进行考核。
六、做好检查和考评工作的要求
各地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全面检查、分析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现状,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实事求是地搞好自评,及时上报自查整改材料和自评报告。
附件:《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行政监督检查的提纲》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
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行政检查的提纲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置
(一)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设置情况及履行职责情况。
(二)管理中心设置情况,重点是县市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情况。
二、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情况,包括覆盖情况、缴交率、缴存比例;民营企业、私营企业等新经济成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及发展情况。
(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制度、转移制度、封存制度的建立情况。
(三)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总额、余额、增长情况。
三、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情况
(一)公积金在哪几家银行办理委托业务,在各银行的存款数,是否与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在非国有商业银行存有公积金的,其决策过程和风险状况。
(二)是否按规定设立了公积金存款专户、委托贷款基金户和增值收益专户。各账户计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