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大力开展建筑节能宣传活动的通知
(鄂建文[2005]100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强化全社会建筑节能意识,广泛普及建筑节能知识,强力推进全省建筑节能和“禁实”(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根据省委俞书记7月13日到省建设厅调研时的指示,决定在今年下半年集中大力开展建筑节能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主题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强制实施建筑节能,加快推进节约型社会”为主题,开展广泛深入、声势浩大的建筑节能宣传活动。
二、主要目标
以电视、报纸、广播、网络、刊物等省、市相关宣传媒体为龙头,建立覆盖各市、州的建筑节能宣传网络,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宣传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设计标准、新技术、新知识、新产品,提高“绿景苑”等优质建筑节能示范小区的知名度,使老百姓了解节能建筑的好处,有建筑节能的需求;使开发商和建设单位有建筑节能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建设行业有实施建筑节能的压力和动力;使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有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推进建筑节能,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组织协调
省建设厅成立由张发懋厅长任组长,武孟灵副厅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科处、建管处、房产处、规划处、城建处、村镇处、机关党委、厅信息中心、墙革办和科技发展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节能宣传活动组织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设科处,具体负责组织建筑节能宣传活动的筹划、指导、检查、咨询、宣传品编印、发放及有关活动的组织工作。
四、主要活动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
省建设厅主要组织的宣传活动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如下:
1、在湖北日报、长江日报等报刊登载省建设厅领导关于建筑节能的署名文章(设科处,7-8月);
2、请有关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质监、房产等主管部门负责人,就从基建程序上对节能建筑把关撰写文章或接受采访,在湖北日报上登载(相关处室,8-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