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与监督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鄂建文[2005]132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与监督工作,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确保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贯彻执行,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与监督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建标标函[2005]73号)要求,省建设厅决定开展全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与监督情况的调研工作。现将调研提纲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包括市、区、县)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人员配备情况如何,还有哪些机构具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与监督的职责。
二、2000~2004年,本地区在房屋建筑、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方面,针对强制性标准的实施与监督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三、2000~2004年,本地区开展了哪些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活动,其组织形式、检查方式、检查情况和结果如何,对违反、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采取了哪些处罚措施。
四、根据监督检查活动的情况,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法规制度、执法处罚、监管机制、标准内容的科学合理性或其它方面,举例说明违反、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主要原因。
五、本地区在房屋建筑、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方面,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哪些环节需要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
六、举例说明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可能造成的教训和危害,在2000~2004年本地区发生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中,哪些事故是由于违反、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的,比例如何。
七、对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与监督工作,本地区有哪些好的成功经验,对下一步工作有哪些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