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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对建筑节能进行现场督查的通知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对建筑节能进行现场督查的通知
(鄂建文[2005]156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建文[2005]131号)要求,我厅将从10月20日至11月5日分别对武汉市、襄樊市、黄石市、咸宁市、黄冈市、随州市、天门市建筑节能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现将有关督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及分工

  省建设厅组成两个现场督查小组。

  第一小组:由省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处长梁晓群任组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高级工程师董文斌、省建设科技发展中心科长袁进安、武汉市建筑节能检测中心高级工程师蒋太珍、武汉市建筑设计院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李尚斌等同志任组员。第一小组主要负责襄樊市、随州市、天门市的督查。

  第二小组:省建设科技发展中心主任高桥芳任组长,省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主任科员王同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高级工程师石世华、武汉市建筑设计院高级工程师李松金、武汉勘察设计协会咨询服务部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李文艺等同志任组员。第二小组主要负责黄石市、咸宁市、黄冈市的督查。

  第一、二小组完成本小组的督查任务返回武汉后,合并成联合督查组对武汉市进行督查。

  二、督查工作安排

  (一)督查的依据和内容:详见鄂建文[2005]131号文。

  (二)督查时间为:2005年10月20日至11月5日(具体督查时间以督查小组电话通知为准,请各市、州建委要保持与省建筑节能督查小组的联系)。第一小组联系人袁进安(手机):13971508196;第二小组联系人王同初(手机):13807137028。

  1、10月20日两个小组同时开始督查,在28日前各小组完成本小组的督查任务;

  2、10月31日开始,两个小组联合督查武汉市;

  3、11月5日,由各小组汇总督查情况,最后形成书面报告。

  (三)督查程序:督查小组到达被督查的市、州后,首先听取市建委关于开展建筑节能自查及工作的情况汇报;第二查看建筑节能的有关文件、资料、图纸、表格等;第三每个市、州现场抽查4个(武汉市8个)建筑节能项目进行现场督查,其中随机抽查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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