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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江西省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江西省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赣农办字[2007]125号)


各设区市农业(果业、水产)局:

  为推进我省名牌农产品的发展,进一步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我省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我厅决定开展2007年度江西省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粮油类、经济作物类、畜禽类、水产类初级农产品(详见《关于印发〈江西省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农评字[2006]1号)附件2)。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及申请的产品应符合《江西省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

  1、《江西省名牌农产品申请书》及附报材料(详见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农字[2006]63号)附件2,可从江西农业信息网www.jxagri.gov.cn下载),由申请人填写。

  2、《2007年度江西省名牌农产品申请人申报产品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表),由各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填写。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江西省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报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规定对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复查,符合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

  2、各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申请材料和《2007年江西省名牌农产品申请人申报产品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纸质件)请于2007年10月16日下午5:30前报送我厅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发送《2007年度江西省名牌农产品申请人申报产品基本情况表》电子版至 nytscc@jxagri.gov.cn。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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