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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推荐全省建设系统“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4)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普法培训面达到90%。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热爱法制宣传工作,从事法制宣传工作不少于三年。

  3、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对推动本地区、本单位普法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4、积极参加法规培训,掌握了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业法规知识,为广大干部职工作出表率。

  二、推荐范围

  (一)先进单位推荐范围

  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建设系统企业、事业单位或执法队伍。

  (二)先进个人推荐范围

  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普法人员,建设系统企业、事业单位或执法队伍的普法工作者。

  三、对推荐材料的要求

  推荐材料是评选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基本依据。推荐材料要提供有关数据、实例,内容真实,资料翔实,符合评选条件的要求。各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市、州建委(建设局)、规划、房产、城管局先进单位的上报材料,要有“四五”普法依法治理以来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情况分析。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及有关部门要做好本地区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组织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推荐,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请于2006年1月20日前,将推荐函及有关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涂永礼  吴远荣

  联系电话:(027)68873019  68873020

  附件:1、全省建设系统“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额分配

  2、全省建设系统“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推荐表

  3、全省建设系统“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全省建设系统“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名额分配

市、州

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

武汉市建委

2

3

武汉市规划局

2

3

武汉市房产局

2

3

武汉市城管局

2

3

武汉市园林局

2

3

黄石市建委

1

2

黄石市规划局

1

2

黄石市房产局

1

2

黄石市城管局

1

2

襄樊市建委

1

2

襄樊市规划局

1

2

襄樊市房产局

1

2

襄樊市城管局

1

2

荆州市建委

1

2

荆州市规划局

1

2

荆州市房产局

1

2

宜昌市建委

1

2

宜昌市规划局

1

2

宜昌市房产局

1

2

宜昌市城管局

1

2

十堰市建委

1

2

十堰市规划局

1

2

十堰市房产局

1

2

孝感市建委

1

2

孝感市规划局

1

2

孝感市房产局

1

2

黄冈市建委

1

2

黄冈市规划局

1

2

黄冈市房产局

1

2

咸宁市建委

1

2

咸宁市规划局

1

2

咸宁市房产局

1

2

咸宁市城管局

1

2

恩施州建委

1

2

恩施州规划局

1

2

恩施州房产局

1

2

荆门市建委

1

2

荆门市规划局

1

2

荆门市房产局

1

2

鄂州市建委

1

2

鄂州市规划局

1

2

鄂州市房产局

1

2

鄂州市城管局

1

2

随州市建委

1

1

随州市规划局

1

1

随州市房产局

1

1

随州市城管局

1

1

仙桃市建委

1

1

仙桃市规划局

1

1

仙桃市房产局

1

1

潜江市建委

1

1

潜江市规划局

1

1

潜江市房产局

1

1

天门市建委

1

1

天门市规划局

1

1

天门市房产局

1

1

神农架林区建设局

1

1

神农架林区房产局

1

1

合 计

63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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