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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填埋无害化处理情况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湖北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填埋无害化处理情况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鄂建文[2006]1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城管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填埋无害化处理情况检查的通知”(建办城函[2005]765号)文,转发给你们,为了做好我省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生活垃圾填埋无害化处理情况检查的重要意义。生活垃圾处理场(站),是城市重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环境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城市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对于掌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真实状况,为垃圾处理行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进一步提升垃圾处理水平,推进行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与要求,按建设部办公厅建办城函[2005]765号文执行。检查办法采取各地自查和省厅组织专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一阶段(2006年3月1日至3月10日)为自查阶段,由各市、州、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专家组对辖区内所有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定。自查结束后,请按建设部建办城函[2005]765号文的要求整理好材料(一式三份)于2006年3月20日前报我厅城建处,同时将电子版以邮件或软盘上报,以便我厅及时报建设部。第二阶段(2006年3月12日至3月30日)为抽查阶段,我厅组织专家组对省内部分大型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定。

  三、开展生活垃圾填埋无害化处理情况检查,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为保证全省生活垃圾填埋无害化自查工作效率和质量,帮助各地检查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文件要求,控制检查误差,定于2006年2月22日至24日在武汉市举办生活垃圾填埋无害化处理检查专项培训,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分管此次检查工作的负责同志,检查组组长、专家组组长和其它参与检查的同志,各地垃圾处理场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员都要参加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有:一是学习《建设部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填埋无害化处理情况检查的通知》(建办城函[2005]765号)、《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建设运营监管的意见》(建城[2004]225号)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二是检查方式讲解。三是表格填写说明和报告要求。四是现场检查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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