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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在建筑工程中推广应用混凝土多孔砖的通知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在建筑工程中推广应用混凝土多孔砖的通知
(鄂建文[2006]34号)


各市、州、直管市建委,神农架林区建设局:

  根据省政府令第281号《湖北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的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全省市、州、直管市的城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县级市和县城的城区自2008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为尽快推广应用替代实心粘土砖的经济实用新型墙体材料,配合全省“禁实”工作的开展,省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专题论证后,核准在一般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中推广应用混凝土多孔砖,作为实心粘土砖的替代材料之一。

  因混凝土多孔砖还未纳入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省建设厅正在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编制湖北省地方标准《混凝土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在本地方标准未批准颁布之前,各地在推广应用混凝土多孔砖的设计、施工和验收中,可先行参照武汉市建设委员会组织编制的《武汉市混凝土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定》(试行)WBJ101-2003执行。待湖北省地方标准《混凝土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批准颁布后,应严格按照新的湖北省地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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