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启用“湖北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管理系统”的通知
(鄂建文[2006]124号)
各设市城市、恩施州、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规划局:
根据《2006年全省城市规划工作要点》(鄂建[2006]15号)确定的在全省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行政许可行为,便于省、市(州)两级进行城市规划“一书两证”发放登记及统计分析工作,省建设厅将在全省启用“湖北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管理系统”,建立全省城市规划信息联络员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湖北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管理系统”分省版和市版,分别供省、市(州)两级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使用。
(1)市版(含恩施州、林区):完成当地城市规划“一书两证”发放基本情况登记录入工作;对当地城市规划“一书两证”发放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便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城市规划管理动态,为地方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科学化奠定基础;实现地方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编号管理。
(2)省版:对全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发放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适时汇总分析全省及区域城市建设用地及项目情况,为全省城市规划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实现全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编号管理。
2、与全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管理系统相配套,建立湖北省城市规划信息联络员制度,主要职责是负责完成当地及辖区城市规划“一书两证” 证书管理系统数据录入、核查、汇总、上传和分析工作。
二、工作方式
全省基于统一的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管理系统进行操作,网址为http://csgh.hbsjst.gov.cn。各设市城市、恩施州、林区通过帐号、密码和USB加密锁等方式免费使用系统。
省辖市、恩施州负责所辖设市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发放,负责核查、汇总、上传和分析所辖设市城市证书数据。省厅管理所有省辖市、恩施州、直管市和林区的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发放,根据各省辖市、恩施州、直管市和林区所报辖区数据进行全省汇总。
三、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