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等评审方式的通知
(鄂建文[2006]14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从今年起,将不再以省建设厅名义评选省建筑优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项。但从最近几年开展省建筑优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的效果上看,这三个奖项为引导企业走质量安全兴业之路。激发企业争先创优的热情、促进全省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保护好企业争先创优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参照建设部相关奖项的讦审方式,今后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省建筑装饰协会分别开展省建筑优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和建筑装饰优质工程的评选作,望两协会积极组织会员单位,认真开展好相关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