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赣农字[2007]104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创新的有关精神,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农业部印发了《农业部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07]22号),现予转发,望各地认真学习,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在组织实施中要把握好以下原则:
1.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搞好试点。一定要选取集体经济基础好,群众积极性高,当地党委政府重视的村集体开展试点,条件不具备的不要强行推动产权制度试点改革工作。
2.充分尊重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见,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切忌因为改革造成农村社会动荡,影响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