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测算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鄂建文[2006]23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现将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测算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6〕76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就有关问题通知要求如下:
一、各地要加强领导,组织专门力量,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数据库及相关制度,保证人工成本信息发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各地上报的人工成本信息应真实反映当地建筑劳务市场实际,不得随意抬高和压低。
三、从2007年起,各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于每单月底前将当地人工成本信息按照建设部统一表格格式,以文本和电子文档形式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