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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村庄整治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35分)
3.1 道路。通村公路已连接;村内主次干道已硬化,并与每户相联。0~7  
3.2 供水。安全饮水达标(自来水或独立水井)。0~7 
3.3 排水。雨、污排水沟渠畅通。0~5 
3.4 绿化。“四旁”(村、宅、路、水旁)充分绿化。0~5 
3.5 路灯。主干道和主要公共场所设有路灯。0~3 
3.6 电力、电视、电讯通村入户。0~4 
3.7 村委会、卫生室、文化室、小超市、赛(晒)场齐全。0~4 
4村庄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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