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5、继续开展建筑节能标准的宣贯,重点组织施工图审查工程师的业务培训,并协助做好《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宣贯工作。

  6、贯彻实施建设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将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作为全年建筑节能的重点。在武汉市和其他省辖市组织开展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运行节能管理、能耗测评与标识管理工作。

  7、促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限制发展粘土砖生产企业,支持、引导以保证质量、节约资源和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的大力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行业管理,提高勘察设计质量,维护市场公平公正。

  1、依法加强勘察设计市场监管,以资质标准为依据,以市场行为和质量状况以及信用记录为重点,组织对部分企业和驻鄂分支机构进行抽查与资质复核,完善市场准入与清除机制。

  2、依托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全面推广应用湖北省施工图审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以项目信息为基础的勘察设计信息管理系统,对单位和个人的质量与市场行为进行动态监管。参与全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勘察设计企业信誉情况定期予以公示,以维护良好的勘察设计市场环境。

  3、根据勘察设计行业特点,研究制定建筑工程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规范建筑工程设计招投标活动。协助勘察设计协会加强勘察设计合同备案管理,加强行业自律,遏制恶性压价竞争、降低勘察设计质量水平的不良趋势。

  4、完善施工图审查制度,研究制定《湖北省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统一全省施工图审查的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责任、审查程序和监管办法以及先建后审、规避审查项目的监管办法,继续开展质量调审工作,引导施工图审查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5、加强勘察设计注册执业管理,完善相关执业管理办法,做好考试、培训、注册、变更等相关工作。

  6、加强外来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对已备案的驻鄂分支机构进行年度复核并进行公示,复核结论将作为能否到期继续登记备案的依据。

  7、继续开展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评优活动,完善评优办法,对《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评优办法》进行修改完善。组织开展全省中小户型住宅设计方案竞赛活动。协助勘察设计协会继续开展QC小组评选活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