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鄂建文[2007]7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设局(建委)、武汉市水务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建办城函[2007]14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组织开展2007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各地要充分利用节水周这一有利时机,突出“全面普及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大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主题,通过各种新闻宣传媒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吸引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掀起节水宣传的高潮,形成丰富的节水文化。
二、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开展节水型城市的创建工作。今年,我省将开展省级节水型城市的创建工作,各地要认真组织好节水型城市的创建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