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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建设行业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建设行业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鄂建文[2007]10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中建三局、省工建集团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7号)和建设部《关于做好建设行业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05〕8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建设行业艾滋病防治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建设行业艾滋病防治工作管理机制

  艾滋病是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兴衰的重大传染病。目前,我国艾滋病流行形势较为严峻。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数量庞大,流动性强,居住集中,是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点人群之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建设行业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艾滋病蔓延。

  二、坚持预防为主,广泛开展建设行业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

  建设行业的农民工文化水平较低,艾滋病防治知识相对匮乏,自我保护意识差。在建设行业农民工中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是建设行业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有效措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作为农民工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到温暖工程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安全常识等引导性培训,充分发挥行业管理教育的职能作用,协助有关部门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帮助农民工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掌握预防知识。要指导建筑业企业充分利用农民工学校这一平台,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落实到项目、工地。企业要结合技能培训、安全培训等,对农民工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

  三、以艾滋病防治为重点,指导企业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要求,改善现场施工人员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做好艾滋病等各类法定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免疫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做好农民工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在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文体活动室,并配备相应的文化用品和娱乐设施,安排好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引导农民工自觉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洁身自爱,从源头上控制艾滋病的流行和传播。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要组织农民工开展上岗前和在岗例行体检。发现现场施工人员患有法定传染疾病时,所在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并积极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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