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内容
(一)两级平台:即省、市(州、林区)两级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和诚信信息平台。
(二)三级网络:即省、市(州、林区)、县(市、区)三级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和诚信信息网络。
(三)八个系统:即《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企业信息系统》、《个人执业信息系统》、《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统计系统》、《建筑市场信用信息评价系统》、《建筑市场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上报系统》。
(四)专栏设置:设置办事指南、政务公开、行业动态、行政许可公示、公告、优良业绩公告、不良行为公示、信用档案查询、信用信息征集等栏目。
四、系统的功能设置
(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系统》。以工程建设进度为主线,将工程建设项目的基本状况、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项目管理、服务状况,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与工程进度数据同步远程传输和动态监管服务。具备工程建设项目查询和分类指标统计的功能。
(二)《工程建设企业信息系统》。以工程建设企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检测等机构。含中央在鄂、外省进鄂企业)资质(安全许可证)的申报、审批、备案管理为主线,公开企业资质的审批条件、标准,办理时限,提供资料,使用表格等政务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网上申报、审批、备案管理。具备企业资质、业绩、诚信行为等内容的查询和分类统计功能。
(三)《执业人员信息系统》。以执业人员(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以及各类持证上岗人员。含中央在鄂、外省进鄂企业执业人员)执业资格的申报、注册管理为主线,公开个人资格的注册条件、标准,办理时限,提供资料,使用表格等政务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网上申报、注册、备案管理。具备人员资格、业绩、诚信行为等内容的查询和分类统计功能。
(四)《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以监管机构(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招标、工程合同、施工许可、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竣工验收备案、执法监察)的管理职能、监管内容为主线,公开监管机构的职能、人员、管理依据、工作标准、监管程序、监管项目状况、监管绩效评价等政务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实现网上管理。具备建设业主履行法定工程建设程序和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诚信行为等内容的查询和分类统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