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和诚信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鄂建文[2007]12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根据《
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我厅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和诚信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根据此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具体目标、时间安排,任务落实到人,确保工作进度,并于2007年6月底前将具体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具体承办单位和承办人报省建设厅。
附件:湖北省建筑市场信用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湖北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
信息系统和诚信信息平台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全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手段,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为建筑市场责任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根据《湖北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现就《湖北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和诚信信息平台》提出以下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的
通过建立《湖北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和诚信信息平台》,及时采集和分析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建筑市场责任主体(各类建设业主、工程建设企业和执业人员)信用信息,实现对工程建设项目流程、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行为的动态监管,增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政策、做出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监管水平;通过加强建筑市场的监管,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建筑市场;通过《湖北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和诚信信息平台》发布工程信息,增强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透明度,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通过《湖北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和诚信信息平台》发布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信息,建立有力的诚实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行政监察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信用保障机制。
二、建设目标
利用先进的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建立省、市(州、林区)两级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和诚信信息平台,建立省、市(州、林区)、县(市、区)三级建筑市场综合监督和诚信信息网络。以工程建设过程为主线,以网络化管理为手段,以信息数据为支撑,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企业和执业人员数据库,形成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发布、评价、监管体系,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市场责任主体,工程建设监管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和共享、公开,加强对全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的及时、有效、全面的监管,提高建筑市场管理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