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设系统开展“创文明行业、促荆楚和谐”文明行业主题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建文[2007]139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开展“创文明行业、促荆楚和谐” 文明行业主题竞赛活动的通知》精神,我们研究制订了《全省建设系统开展“创文明行业、促荆楚和谐” 文明行业主题竞赛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要及时将组织开展活动情况报省建设厅精神文明创建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吴涤清、张忠诚
电 话:027-68873040、 68873039
二○○七年六月六日
全省建设系统开展“创文明行业、促荆
楚和谐”文明行业主题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文明委关于开展“创文明行业、促荆楚和谐” 文明行业主题竞赛活动的通知精神,现结合建设系统实际,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指导,以“迎节会、讲文明、树新风” 为主题,促进建设系统从业人员素质和行业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为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竞赛内容
开展“八比八看” 竞赛活动,即:比服务环境,看谁的服务场所洁齐美适用;比服务态度,看谁的服务周到;比服务质量,看谁的办事规范、便民、快捷、效率高;比奉献社会,看谁对公益事业贡献大、办实事多;比行业作风,看谁的行风正、作风好,无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比扶贫济困,看谁为群众送温暖多;比服务新农村,看谁为农民办实事多;比行业行象,看谁文明创建活动抓的好。
三、竞赛活动中各部门职责分工
此次文明行业主题竞赛活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市、州、直管市建委(建设局)负责,各职能部门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本部门涉及文明行业主题竞赛活动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