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鄂建文[2007]145号)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武汉市交委、有关城市交通局:
2006年底建设部发出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的倡议后,全国有一百多个城市签署了活动承诺书,我省有8个城市的市长承诺参与此项活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有关此次活动的要求及工作部署,切实做好2007年9月16-22日举办的首届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活动的指导与协调,确保首届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的成功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战略方针,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各项要求及工作部署,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作为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和人们出行难的根本措施,作为抓好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和节约用地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是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要广泛动员,通过舆论宣传和社会参与,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可持续城市交通发展的认识,引导市民尽可能选用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交通出行方式,使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在各级政府及公众心中形成共识。
二、认真做好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举办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策指导、交通组织、媒体宣传、部门协调、公众参入等多个方面。为确保首届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的成功举办,根据建设部通知要求,省建设厅决定成立以副厅长毛传强同志为主任,各承诺开展此项活动的城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成员的“湖北省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全面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湖北省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城建处,负责日常的指导工作。
武汉、襄樊、黄石、荆州、仙桃、鄂州、随州、松滋8个签署了活动承诺书的城市,要相应成立本地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组织委员会和具体办事机构,全面负责本地活动开展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尚未承诺参与此项活动的设市城市,特别是城区人口在50万以上的城市要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具体参与办法请参阅“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网页,决定承诺参与此项活动的城市请与省建设厅城建处联得联系,以便协调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