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湖北省建设厅编制
《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申报说明
一、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
《重点实施技术》是指由建设部或省建设厅确定的重点组织推广的重大技术领域,一般每五年统一颁布一次。“示范工程”重点实施技术的具体内容,从《建设部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指南项目》或“湖北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指南项目”中选取。示范工程的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
二、示范工程实施单位(申报单位)
示范工程实施单位(即申报单位)必须是工程设计、施工和开发单位。可以是其中一类或两类单位,也可以共同申报。
三、申报示范工程项目的基本条件
1、示范工程应该从当地的建筑节能工程、重点工程、标志性建筑和量大面广并具有普遍意义的建设工程中选取,要达到和取得良好的工程质量和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在全省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2、示范工程中拟采用的关键技术不少于5项,且技术在示范工程的应用覆盖面达到60%以上。
3、示范工程开工前必须手续齐全,资金落实,工程的设计、施工和房地产开发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一定的技术能力和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
四、申报材料(各一式6份,装订成册)
1、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申报书;
2、示范工程应用重点实施技术工作计划;
3、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字号统一,标题三号字,正文四号字。
五、申报程序
示范工程实施单位,应将申报表及申报材料按要求报所在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步审查,签署意见后报送省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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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工程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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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工程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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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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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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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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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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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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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示范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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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示范工程拟示范应用的“重点实施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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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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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拟采用的建设部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指南项目或省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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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依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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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示范工程实施单位概况(人员、物质、固定资产、技术力量、质保体系和设备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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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示范工程实施“重点实施技术”的办法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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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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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计划进度与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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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示范工程项目资金情况(总投资、自筹资金、贷款、申请贷款、年度预算、信用等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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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示范工程实施单位主要参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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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职称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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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示范工程实施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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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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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示范工程协作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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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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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示范工程实施单位所在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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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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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省建设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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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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