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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萍乡市汇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批复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萍乡市汇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批复
(萍府字[2002]7号)


安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区报来《关于组建萍乡市汇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方案》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组建萍乡市汇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独立法人机构,按照“政府投入,市场补偿,社会投资”的原则,管理和经营安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的城市经营、城市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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