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聘请外国诺贝尔奖获得者或诺贝尔奖没有涵盖的其它学科领域世界级重大奖项获得者,约资助十万元人民币;
2、聘请外国科学院院士,约资助五万元人民币;
3、聘请外国某一学科领域顶尖级科学家,约资助三万元人民币。
第十八条 本计划项目经费的使用方向是:
1、世界著名科学家的佣金;
2、世界著名科学家及其夫人的往返国际旅费、国内旅费、住宿费、生活费;
3、世界著名科学家助手的国内旅费、住宿费、生活费;
4、其它与接待有关的费用。
第十九条 本计划项目实施经费按湖北省教育厅核定标准由各项目高校先行垫付。湖北省教育厅在收到各高校的总结报告后,将资助经费划拨给有关高校。
第五章 项目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 各项目高校必须建立专门帐簿,保证本计划项目资助经费专款专用,不得将经费挪作它用。节余经费可移作下一年度使用,不足部分自行解决。
第二十一条 项目完成后,湖北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5年1月起开始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由湖北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件2:
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计划
项目申报表
项目申报高校(章)
执行项目院(系)
责 任 人
高校外事部门责任人
项 目 申 报 时 间:二OO 年 月 日
湖北省教育厅 制表
拟邀请科学家
基本情况
| 姓名
|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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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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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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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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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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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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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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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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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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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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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名称或学术地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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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行配偶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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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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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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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行助手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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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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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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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取得的主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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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访问、讲学初步计划,预期取得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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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费预算:
1、科学家往返国际、国内旅费 约________元
2、科学家夫人往返国际、国内旅费 约________元
3、科学家访问、讲学佣金 约________元
4、科学家助手的国内旅费 约________元
5、住宿费 约________元
6、生活费 约________元
7、其它杂费 约________元
合 计 约____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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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意见
签 字:
二OO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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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意见
签 章:
二OO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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