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鄂教外[2005]1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扩大我省高等学校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实施“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计划”。现将《“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计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试行过程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告省教育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为确保2005年计划的实施,请各高校接此通知后,立即组织相关院系、专家填报《项目申请表》和《2005年度拟邀请科学家来鄂短期讲学计划情况调查表》,汇总后于2005年4月30日前报我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有关文件和表格也可从www.e21.edu.cn网站上查阅和下载。
联系人:李 勇 黄念平
电 话:027-8732 8011 传 真:027-8732 8047
附件:1、“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计划”实施办法
2、2005年度拟邀请科学家来鄂短期讲学计划情况调查表
二OO五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扩大我省高等学校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我省高等学校与世界著名科学家间的联系,提高对外开放和教学科研水平,拓展广大师生的国际视野,湖北省教育厅特设立“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计划”。
第二条 “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计划”是湖北省教育厅设立的旨在支持省内高等学校聘请外国著名科学家来我省考察、访问、讲学的专项经费资助计划。
第三条 本计划所指世界著名科学家包括:
1、外国诺贝尔奖获得者或诺贝尔奖没有涵盖的其它学科领域世界级重大奖项获得者;
2、外国科学院院士;
3、外国某一领域顶尖级科学家;
第四条 本计划面向全省各类高等学校,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 立项和审批
第五条 本计划实行全年开放式立项审批制度,按各高等学校呈送立项报告的先后顺序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