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经费投入
本科品牌专业专项建设经费由学校主管部门和各高校共同筹措,以学校投入为主。省教育厅对省属本科院校每个品牌专业建设项目资助一定的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图书资料的更新和添置、教师培训、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等方面。申报学校要确保配套建设经费的落实。
四、申报限额
为充分发挥和利用部委属高校的优质资源,本科品牌专业2006年建设项目将扩大至在鄂国家部委属高校。部委属高校可按我厅关于本科品牌专业申报的工作要求申报,其中“211工程”学校申报专业数不超过5个。其他高校本科专业数(以2006年我厅公布的本科专业目录为依据)超过30个的学校申报限额为2个,专业数在30个以内的学校申报限额为1个。凡超报的专业不提交评审。
五、评审方式
各校按品牌专业申报要求择优向我厅申报,评审工作采取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专家评议、考察通过的专业点,由我厅审核确定后予以公布。
六、评估检查
我厅将组织制订“湖北省高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评估标准”,从人才培养质量、教学改革成果、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办学条件等方面对品牌专业建设成效进行评价。被确定为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的学校及专业点要制定专业建设4年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从批准立项建设起,我厅将不定期开展年度工作检查,进展缓慢,建设不力的专业点将取消其品牌专业的建设资格。建设4年后,我厅组织验收,合格后正式授予“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的称号。各校要对已立项建设的本科品牌专业进一步加大投入与建设力度,保证如期完成改革与建设目标。2007年,我厅将对第一批立项建设的品牌专业进行评估验收。
七、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主要内容包括二个方面:
一是现有的办学基础。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专业办学条件。主要包括年度办学经费、图书资料、教学设备与教学手段等。
2、专业教师队伍。专业教师人数及基本情况(职称、年龄、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学历学位),专业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及学术梯队情况,教风与师德情况等。
3、人才培养与教学改革。主要包括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理论与实践教学环节;近几年教学改革的实施情况及效果;专业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情况;学生的学风、课外科技活动与毕业生就业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