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与创新工程”本科品牌专业2006年建设项目的通知
(鄂教高[2006]18号)
各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与创新工程”和《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与创新工程”本科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鄂教高[2003]24号)的总体要求,我厅决定在全省本科院校中遴选2006年本科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按照“思想先进、目标明确、改革领先、师资优化、设备精良、教学优秀”的要求,在专业教学条件、师资队伍力量、人才培养模式、教学计划设置、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诸方面形成优势和特色,在省内高等学校明显领先,部分专业在国内高等学校中处于先进水平。具体目标如下:
----形成具有符合时代要求的,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方案;
----培养一支教学水平与学术造诣高、结构优化、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
----在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方面起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成为本专业领域教师进修、提高的培养基地;
----培育、产生一批突出的教学改革与科学研究成果;
----培养一批适应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创新人才。
二、申报条件
1、品牌专业在各校优势特色专业中遴选产生,重点在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联系紧密的应用型本科专业。
2、有一支高水平的、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科学合理。
3、制定有满足专业人才培养要求、思想先进、目标明确、合理规范、操作性强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办学特色鲜明,优势明显。
4、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成绩显著,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2000年以来),专业课程曾获得过省级优质课程或省级精品课程的表彰;专业教师积极参加科学研究活动,承担有省级以上的科研项目,获得过省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近四年)。
5、专业办学条件先进,具备较为完备的专业图书资料、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和先进的实验教学体系。
6、本专业培养的学生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近三年招生、就业情况良好,毕业生受社会和市场欢迎,2006年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0%(截止到200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