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在2006年春节期间开展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活动的通知
(鄂高工委[2006]1号)
有关高校党委: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让共产党员尤其是生活困难党员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省委高校工委决定在2006年春节前开展一次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活动。本次活动的经费来源是由高校工委按照一定比例,从各高校上缴的党费中拨出。各高校也可以从本单位留存党费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一并开展本次活动。
本次慰问的对象为生活困难的党员,具体慰问对象和慰问标准由各高校党委研究确定。在确定慰问对象时,要优先考虑老党员、下岗职工党员和家庭贫困的学生党员。
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活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校园的具体体现,各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慰问方案,在春节前将党的温暖送到生活困难的党员手中。
慰问工作的有关情况,要及时上报我委组织处。
附件:下拨慰问金额分配表
二OO六年一月九日
附件:
下拨慰问金额分配表
单 位
| 慰问金额(元)
|
武汉大学
| 63300
|
华中科技大学
| 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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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
| 1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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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
| 30700
|
中国地质大学
| 12000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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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
| 9800
|
中南民族大学
| 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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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
| 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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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
| 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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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
| 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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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
| 6800
|
武汉化工学院
| 5700
|
武汉科技学院
| 4400
|
武汉工业学院
| 4900
|
湖北中医学院
| 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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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
| 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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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体育学院
|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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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
|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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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音乐学院
| 2500
|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 1800
|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 800
|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700
|
湖北教育学院
| 3300
|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
| 1000
|
合 计
| 276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