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通知
(鄂高工委[2006]7号)
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 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通知》(教党[2006]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开展“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兴湖北”活动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省教育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精辟概括和阐明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内容,体现了中华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鲜明导向,为学校的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指明了方向。全省教育系统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当作大事来抓。要按照教育部党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思想道德建设,让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学校成为强音,在广大青少年学生心中扎根。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组织领导
要在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兴起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热潮,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在教育系统着力营造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良好舆论氛围。
要研究制定本地区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规划和措施,开展对辖内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检查督导。各学校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纳入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体现到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各个方面,贯穿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各个环节。
要重视对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情况的调查研究,积极改进和创新方式方法,把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形成强大教育合力,扎实有效地开展这项工作,增强这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
各级学校要切实提高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在师德建设中突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贯穿于教师日常教育、管理的各个环节,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广大教师真正成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执行者和指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