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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六、审核意见

学 校 审 核 意 见

成果是否符合立项申请书要求;课题组的研究工作和自我管理是否符合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签 名:     

 

年  月  日

 

思 政 处 审 核 意 见

 

 

 

 

 

 

 

 

 

签 名:     

 

年  月  日

 

教育厅领导审批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附件3:
省教育厅2007年度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
申  请  书

  项 目 类 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课 题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 目 负 责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表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湖北省教育厅
2006年9月印

申请者的承诺:
  我保证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如果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省教育厅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申请者(签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用计算机或钢笔认真如实填写。
  2、申请书报送一式4份。
  3、湖北省教育厅思政处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路8号,邮政编码:430071。

  填表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逐项认真如实填写。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不填第一推荐人和第二推荐人两栏内容。
  3、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反映研究内容,最多不超过40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
  主题词--按研究内容设立。最多不超过4个主题词,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工作单位--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如“湖北大学人文学院”不能填成“湖大人文学院”。
  通讯地址--按所列4个部分详细填写,必须包括街(路)名和门牌号,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地址。注意填写邮政编码。
  主要参加者--指实际参加本项目的研究工作,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栏目不够可加附页。
  预期成果--指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可选报1项或2项。例如,预期成果为“专著”填“A”,选“专著”和“研究报告”填“A”和“D”。字数以中文千字为单位。
  申请经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注意小数点位置。

  一、基本数据表

课题名称

 

主 题 词

 

项目类别

 

A.委托项目 B.重点项目C.一般项目 D.青年研究项目 E.专项研究任务项目

研究类型

 

A.基础研究 B.应用理论研究 C.应用研究

负 责 人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行政职务

 

专业职务

 

研究专长

 

最后学历

 

最后学位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E-mail

 

通讯地址

湖北省    市(县)     街(路)  号

邮政编码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职务

研究专长

学历

学位

工作单位

 

 

 

 

 

 

 

 

 

 

 

 

 

 

 

 

 

 

 

 

 

 

 

 

 

 

 

 

 

 

 

 

 

 

 

 

 

 

 

 

 

 

 

 

 

 

 

 

 

 

 

 

 

 

 

 

 

 

 

 

 

 

 

 

预期成果

 

A.  专著B.译著C.论文D.研究报告

E. 软件F. 其它

字数(单位:千字)

 

申请经费(单位:万元)

 

 

 

·

 

 

预计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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