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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教育厅等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八、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重点帮扶就业困难的贫困生。各地区、各部门和各高校要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全程化、信息化,务必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要认真落实好教育部关于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就业指导人员与毕业生的比例不低于1:500,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不低于学生全部学费的百分之一的规定,凡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年底前必须落实到位。要采取多种措施培训就业指导工作人员,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要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把就业指导课列入必修课或选修课,提高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质量。各高校对就业困难的贫困毕业生要进行重点帮扶,给予重点推荐、指导、服务和适当的经济补助,帮助他们顺利就业。

  九、加强高校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正面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毕业生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论述,采取切实有效的教育方式,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新闻媒体要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工作,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各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措施和经验,以及到基层锻炼成长的毕业生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同时,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到基层就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到高校作形势报告和先进事迹报告,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树立到基层建功立业的思想。

  十、切实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队伍建设。各市、州、县(市、区)要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及时研究本地毕业生就业政策,协调解决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有关重要问题,在人员、经费、场地、基本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予充分保证。要在政治、生活、工作条件等方面关心就业工作人员。要加强督促检查,着重检查贯彻落实鄂办发[2006]32号文件情况,及时宣传典型经验,克服薄弱环节。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甚至有令不行的单位,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编办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
湖北省公安厅
湖北省民政厅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人事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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