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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教育厅等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六、适应社会和市场需要,全面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要以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抓好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实现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对接。积极推进专业设置、学科结构、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手段、方法和教学管理的改革和创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办学行为,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办文[2006]49号)精神,适度控制招生增长速度,规范高等学校办学行为,严禁无计划和超计划招生,严禁游离于体制之外招生,相对稳定招生规模,以减轻毕业生就业压力。

  要坚持和完善毕业生就业率公布制度,发挥毕业生就业率的导向作用。要将学校发展规划、学科专业调整、办学水平评估、经费投入和招生规模与毕业生就业状况紧密挂钩。尤其是要坚持年度招生计划与毕业生就业率以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情况适度硬挂钩,对就业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高校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明显偏低的要减少其招生计划,甚至停止招生。要继续深化高职改革,切实转变办学思想,面向市场,围绕就业办学。积极推行“订单式”培养、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度和顶岗实习制度。

  七、积极培育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大力推进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化建设。要以校园市场为主要渠道和依托,积极开展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努力使供求信息及时对接。要积极培育高校毕业生就业常设市场,从省级教育部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省级常设市场建设。各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都应开设为毕业生服务的专门窗口。要重视开拓省外毕业生就业市场,在经济发达地区建立一批就业和实习基地。各地区、各部门和各高校要加速就业服务信息化进程,高等学校要积极开通网上远程面试,为毕业生提供方便、快捷、有效的服务。要建立毕业生就业需求信息登记和发布制度,教育、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定期发布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信息和用人单位对大学生的岗位需求登记信息。要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双向选择”行为,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严格控制举办超大规模的招聘会,严禁不具备资格的机构(组织)举办高校毕业生招聘会,严禁以盈利为目的举办招聘会。大力提倡校内招聘、网上招聘和分科类的中小型招聘活动。对那些非法中介机构(组织)举办的非法招聘活动坚决予以取缔,彻底消除与杜绝各项招聘活动中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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