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栗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的批复
(萍府字〔2002〕20号)
上栗县人民政府:
你县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实施上栗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的请示》(栗府字〔2002〕10号)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栗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
二、该项成果基本反映了上栗县市场地价水平,将为上栗县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土地资产的优化配置和地产市场的规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具有法定效力。
三、要切实抓好上栗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实施工作,土地资产的优化配置和地产市场的规范管理都必须符合上栗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要求。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