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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九届“校长杯”乒乓球比赛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九届“校长杯”乒乓球比赛的通知
(鄂教体艺函[2006]19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高等学校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增进各高校之间的友谊交流,提高我省高校的乒乓球运动水平,促进全省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湖北省普通高等院校第九届“校长杯”乒乓球比赛。

  本届乒乓球比赛,由省教育厅举办,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承办,湖北省大学生体育协会、湖北省大学生体育协会乒乓球分会协办。请承办单位按照《竞赛规程》的要求,认真做好竞赛组织、场地策划、组织接待等各项筹备工作。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承办单位,共同做好竞赛编排和裁判员的选派及培训工作。各高等学校要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做好赛前训练工作,确保比赛组织和参赛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九届“校长杯”乒乓球比赛规程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湖北省普通高校第九届“校长杯”
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三、协办单位:湖北省大学生体育协会、湖北省大学生体育协会乒乓球分会
  四、比赛时间:2006年12月8日至10日
  五、比赛地点: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
  六、比赛项目:
  团体比赛 、男子单打 、女子单打
  七、报名办法:
  1、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参赛运动员的报名资格为各普通高等院校在职副校(院)级以上的党、政领导。
  2、团体比赛报名人数为每个学校限报一队,每队3至4人(男女不限)。女子单打报名人数、年龄不限。男子单打分49岁以下(含49岁)组,人数不限。50岁以上(含50岁)组,人数不限。
  3、各参赛院校可报领队、教练员和工作人员各1人,其中领队由学校领导担任,工作人员由体育部主任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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