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整治国(省)道铁路风景区乱埋乱葬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萍府字[2004]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萍乡市整治国(省)道铁路风景名胜区乱埋乱葬行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四年九月七日
萍乡市整治国(省)道铁路风景区乱埋乱葬行为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整治国(省)道、铁路两旁和风景名胜区乱埋乱葬行为的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省、市殡葬管理法规,就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破除旧的丧葬习俗,制止乱埋乱葬现象,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创建卫生文明城镇,保护土地资源和自然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萍乡市整治国(省)道、铁路、风景名胜区乱埋乱葬行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彭艳萍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黄星根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瑾晟 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
刘 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肖庆仁 市工商局局长
赖光连 市公安局调研员
何柏桂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黄 勇 市城管局纪委书记
周敏伟 市民政局副局长
汤雪兰 市卫生局副局长
江苏云 市文化局副局长
郑美恒 市林业局副局长
林来生 市交通局副局长
彭济庆 市财政局副局长
宁秋云 市监察局副局长
陈光军 市文明办主任
杨维建 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市物价局局长
徐康生 市交警支队副政委
陈朝清 安源区副区长
胡志纯 湘东区副区长
刘运成 芦溪县副县长
曾宪清 上栗县副县长
胡 芳 莲花县副县长
汤萍方 安源经济开发区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整治办公室在市民政局,由周敏伟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地区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