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
(鄂教基函[2006]17号)
各市、州、林区教育局:
为检查各地贯彻执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省教育厅拟于近期对各地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地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执行情况。
2、普通高中择校生政策和收费政策实施情况。
3、普通高中学籍网络管理和阳光招生情况。
4、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情况。
5、普通高中课程开设情况、分班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要求
检查采取自查、召开座谈会、走访学校等各种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一个市州重点检查两个县,每个县重点检查两所学校。
2、自查由各市、州教育局负责。市、州教育局要按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并完成附表一、附表二的填写工作。
3、检查组要按照检查内容要求,召开市、州、县教育局相关部门和普通高中校长代表座谈会,听取情况、问题和建议。
4、调查组要重点检查两所学校,重点(示范)中学和一般普通高中各一所,被检查学校要按照检查内容汇报有关情况、问题和建议并填写附表三、四、五。
5、表格填写要求。表格按照附件要求用Excel电子表格统一填写。附表一由所有县(市)教育局填写,附表二由所有普通高中填写,市、州教育局汇总后于12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由重点检查学校填写,交检查组带回。表格下载地址:www.e21.edu.cn教育信息化动态栏目。
三、分组情况
第一组:武汉、恩施、
王 强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
王志斌 省教育厅远程办干部
第二组:随州、十堰、襄樊
张九红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
吴险峰 省教育厅办公室干部
第三组:黄冈、孝感
冷 卉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副处长
张彦林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干部
第四组:咸宁、黄石、鄂州
程新华 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