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2006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鄂招委[2006]5号)
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招生委员会,各招生院校和招生代办单位:
湖北省2006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经确定,现通知如下:
一、高中起点专科
以下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00分。
1、文史类(代号51、52、53、54)
2、理工类(代号55、56、57、58)
二、高中起点本科
(一)文史类(代号41)录取控制分数线为:第一批240分;第二批160分。
(二)理工类(代号45)录取控制分数线为:第一批280分;第二批160分。
(三)以下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60分。
1、外语(文)(代号42)
2、外语(理)(代号46)
(四)以下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20分。
1、艺术(文)(代号43)
2、艺术(理)(代号47)
三、专科起点本科
(一)文史、中医类(代号11)录取控制分数线为:第一批240分;第二批120分。
(二)医学类(代号18)录取控制分数线为:第一批280分;第二批120分。
(三)以下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20分。
1、理工类(代号13)
2、经济管理类(代号14)
3、法学类(代号15)
4、教育学类(代号16)
5、农学类(代号17)
(四)艺术类(代号12)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00分。
本科招生按科类划定两条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所有招生院校(科类)分成第一批院校、第二批院校两个批次;第一批院校按照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第二批院校按照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招生院校(科类)批次的划分,只是反映各院校(科类)生源数量与招生计划数量的对比关系,并不表明院校的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本科院校(科类)分批次名单由省招办在录取开始前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edu.cn)”等媒体另行公布。
湖北省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班录取时专科执行省统一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上线生源不足时,可以降低20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