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老龄工作先进单位敬老好家庭老有所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萍府字〔200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市老龄事业稳步发展,涌现了一大批支持老龄事业、敬老爱老的单位和家庭个人,在全社会形成了一种老有所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新风尚,为了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增强全社会的养老意识和老龄意识,促进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促进我市老龄工作向更高层次和更大范围开展,市政府决定:授 予上栗县等21个单位为“老龄工作先进单位”,胡文兰等18户家庭为“敬老好家庭”,李吉人等19位同志为“老有所为先进个人”(具体名单附后)。决定对上述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尊老、敬老、养老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每个社会成员的重要责任和义务,是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地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切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先进为榜样,争先创优,开拓创新,扎实做好老年人工作,努力开创我市老龄工作的新局面。
附件:表彰名单
二OO五年三月一日
附件:
表 彰 名 单
一、老龄工作先进县(区)
上栗县、安源区、湘东区
二、老龄工作先进单位
上栗县福田镇
上栗县金山镇
上栗县东源乡东源村
上栗县鸡冠山乡豆田村
安源区高坑镇
安源区凤凰街
安源区安源镇安源村
安源区高坑镇周家坊社区
湘东区湘东镇
湘东区麻山镇 桐田村
湘东区峡山口街道办事处湘新社区居委会
湘东区湘东镇樟里村
芦溪县万龙山乡
芦溪县芦溪镇
芦溪县上埠镇涣山村
芦溪县芦溪镇麦园社区
莲花县社会福利院
莲花县老年体协
三、敬老好家庭
户 主 姓 名 家 庭 住 址
胡文兰 上栗县赤山镇楼泉村十二组
曾和平 上栗县上栗镇北下街
刘桂园 上栗县金山镇 金山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