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入选条件
入选“建设工程”的学校应为独立设置并在独立设置后有3届以上毕业生的普通高职高专院校,且具备以下条件:
1、办学定位准确。学校办学定位准确,办学指导思想明确。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
2、办学条件良好。办学基本条件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办学规模适度。
3、领导能力突出。学校领导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心,具有战略思维和科学决策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力、执行力、学习力、创造力和人格魅力,具有很强的整合社会资源、经济资源和智力资源的能力,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领域有较强的影响力。
4、办学质量较高。办学质量高,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成果显著,有较高的社会认可度,人才培养水平居全省前列,办学特色鲜明,在省内能起示范作用。
5、教育改革领先。积极开展产学合作,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的机制;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突出;积极推行包括二年制在内的教学改革,有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6、专业建设成绩显著。专业建设理念先进,目标明确,规划科学,效果明显;形成了与地方行业职业群、技术群和岗位群相适应的专业群,有省级及以上教改试点专业和精品课程。
7、就业率高,社会服务能力强。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毕业生“双证书”获得率高,近3年省内统计的就业率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处于领先水平,就业质量好,学生毕业后持续发展能力强,社会满意度高;面向社会、面向产业,积极开展科技服务,实现教育培训资源共享,充分体现为社会服务的功能。
8、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近两年无违纪、违规办学行为。
三、主要建设内容
选择建设院校中办学条件好、产学结合紧密、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较大作用的专业进行重点建设。着力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建设。根据专业设置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更新教学设施和仪器设备,增加模拟和仿真实训条件,建设有真实工作环境的实训室和实习车间;
二是建设高水平的“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每个专业引进和培养1-2名专业带头人,培养5-6名骨干教师,制定“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教师实践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