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完善学校制度。建立和健全与学校章程相配套的各项制度。主要制度有:
(1)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2)教育教学评估和奖惩制度;
(3)教师管理和奖惩制度;
(4)学生管理和奖惩制度;
(5)经费和财产管理制度;
(6)教师聘任制度;
(7)教师、学生校内申诉制度;
(8)招生工作程序和收费制度;
(9)校园建设、管理及安全制度;
(10)中小学实行法制副校长和“一校一警”制度;
(11)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制度和及时上报制度;
(12)劳务工资制度;
(13)校长离任审计制度;
(14)学生宿舍和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等。
(三)推进校务公开,加强学校民主监督
1.完善校内外监督机制。建立教职工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发挥积极作用。中小学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其在维护学生权益、监督学校办学方面的作用。
2.实行校务公开。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和公开的形式,适时向社会和师生员工公开学校校务,做到学校决策程序、实施过程、结果公开。要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公开学校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等。要向教职工公开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等。
(四)依法保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1.建立咨询制度,提供法律保障。高等学校及有条件的中小学,要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学校应做到在重要决策出台前进行法律政策咨询,保证学校作出的发展规划、制定的重要文件、签订的重要合同等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和教育行政规章的规定。
2.实施聘任制度和校内教师申诉制度,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依法聘任教师,依法与教师签定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提供相应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相关的福利待遇。保障教师通过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参与学校管理。建立和完善校内教师申诉制度,保证教师申诉渠道畅通,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加强教师管理,防止出现教师违法行为。加强教师的法制教育,实施教师承诺制度,建立教师师德档案,提高教师遵纪守法和规范自身行为的自觉性。建立教师违法行为的防范、警示和责任追究制度。
4.完善保护机制,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的意识,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和其它侵犯学生人身权利的现象。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现象。采取各项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建立和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确保学生提出的问题能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学校应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进行权利义务教育、自我保护教育和安全教育。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