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科学管理 推进规范办学
1、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要建立学员注册、考勤、考核制度。每一个学生家庭至少要有1名家长报名参加学习,做到“孩子入学、家长入校”。每位家长学员每年上课时间不少于8课时。学员入学要注册登记,结业要以适当方式进行考核、评比和表彰,并以此作为评选文明职工和“五好文明家庭”的参考。
2、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教学形式可灵活多样。要结合学龄段特点和学生家长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教学计划,选择适当的教学形式,可采取有计划的面授,也可因地制宜,采取函授、网络教学、咨询等形式,还可以采用讲座、报告、经验交流、互动体验活动等形式。但不论那种形式,都要注重实效。
3、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要抓好教材建设。家长学校教学内容既要注重系统性和科学性,又要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以规范的家长学校教材为主要教学内容,适当补充一些具有当地特点的教育材料。要按规定使用经教育部或省教材编审委员会审定的教材。
4、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要做到“十有”:有校务委员会,有校牌,有教室,有教材,有授课老师,有工作制度,有工作计划,有考核,有档案资料,有活动经费。尚未达到基本要求的家长学校,要采取措施,逐步做到。办学单位要把家长学校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计划,作为目标考核的内容。
5、家长学校的办学经费,除争取当地财政支持外,可筹措社会资金,也可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前提下,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同意后,收取少量的办学费用,以保障家长学校必要的开支。
三、加强队伍建设 保证教学质量
1、注重抓好家长学校管理队伍建设。要聘请德高望重、水平高、身体好、乐于奉献的老教育工作者负责家长学校日常工作,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要结合实际需要组织工作交流和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家长学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相对稳定的家长学校管理队伍。
2、着力抓好家长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市、县和有条件的乡镇教育系统关工委要组织离退休教育工作者中的优秀教师和专家学者到家长学校任教,并担负起家长学校的示范教学和师资培训任务。市、县关工委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模范和理论工作者,参加家长学校讲师团,发挥“五老”队伍在办好家长学校中的作用。要积极吸收适合做此工作的在职教师作为家长学校兼职教员,努力建立一支来源广泛、专兼结合、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家长学校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