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教职成[2004]3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教育局:
根据
教育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意见》,为认真做好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在调查研究和征求各市(州)教育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方案》,现予印发。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此《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广泛动员组织职成学校和培训机构认真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培训目标与任务,制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政策措施。各市(州)在5月底以前将培训实施方案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二OO四年五月十一日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方案
我省是一个农业大省。2003年,全省总人口为6001.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2574.7万人,占42.9%;农村人口为3427万人,占57.1%。目前,我省农村还有剩余劳动力近300万人,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工近530万人,约占劳动力的25%。为了全面贯彻落实
教育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意见》,切实抓好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工培训工作,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利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资源,全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机遇,深化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办学模式、办学体制、办学机制的改革和创新,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要,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培训体系,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二、 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