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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的通知
(鄂教科[2001]2号)


各普通高校:

  为落实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九五"规划要点》提出的加强科研基地建设的任务,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和科技体制改革,我厅决定建设一批湖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现将《湖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一年二月十五日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

  为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九五"规划要点》提出的加强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的任务,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和科学研究体制的改革,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及其《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从我国、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出发,按照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兼顾基础和应用研究的要求,从2000年开始到2005年。评审确定8个左右具有省级水平的重点研究基地进入建设计划。通过深化科研体制改革、组织重大课题研究、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和动态监测评估等措施,围绕体制改革、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项任务的落实,使列入建设计划的重点研究基地具有明显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整体科研水平和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居于省内领先水平,在国内学术界形成一定影响。

  二、建设标准

  通过3年以至更长时间的重点建设,力争使每个重点研究基地达到如下标准:

  1、通过承担重大研究项目、组织重大课题攻关、产出重大研究成果,使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同步发展并建立起知识创新机制,使之在某一学科领域,其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在全省居于领先地位,并在国内相同研究领域享有较高的学术声誉,成为名副其实的省级重点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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