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具备较好的校内实验、实训条件,并有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专业图书资料能满足专业教学需要。
6、本专业至少有一届毕业生。所培养的学生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一定的综合素质,毕业生当年就业率不低于80%。
7、与行业、企事业单位建立有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
8、学校能够保证在经费和政策上对试点专业予以支持。
三、申报、评审与试点工作
1、申报。各有关高校制定专业教学改革试点方案,向我厅书面申请,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内容见附件)。每校只能申报1个专业。
2、评审。我厅在审核学校提出的申报材料后,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现场考察名单。在现场考察的基础上,再组织评审确定试点专业名单。
3、实施。学校按我厅审核通过后的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
4、检查与验收。试点建设期间,我厅将组织中期检查,督促学校加大投入与建设力度,保证试点工作按既定目标顺利实施。三年试点工作结束后,我厅将对试点专业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专业授予“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称号,不合格的将取消其试点资格,其学校二年内不再安排新的试点专业项目
四、经费支持
经我厅批准开展教学改革试点的专业,由学校主管部门给予不低于50万元的专项建设经费支持。试点学校应高于此额度安排专业建设的配套经费。
五、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五份,A4纸打印,于2006年9月30日前报送我厅高教处。联系电话:027-87328007,87328172,电子邮件:zoudezhi@e21.edu.cn。
附件:专业教学改革试点申报材料的基本内容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专业教学改革试点申报材料的基本内容
一、专业教学改革的背景和依据
1、专业教学改革的社会背景、行业背景;
2、专业人才的社会需求预测。
二、专业教学改革的目标和指导思想
三、专业教学改革的基本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