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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建设第三批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的通知

  5、具备较好的校内实验、实训条件,并有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专业图书资料能满足专业教学需要。
  6、本专业至少有一届毕业生。所培养的学生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一定的综合素质,毕业生当年就业率不低于80%。
  7、与行业、企事业单位建立有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
  8、学校能够保证在经费和政策上对试点专业予以支持。

  三、申报、评审与试点工作
  1、申报。各有关高校制定专业教学改革试点方案,向我厅书面申请,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内容见附件)。每校只能申报1个专业。
  2、评审。我厅在审核学校提出的申报材料后,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现场考察名单。在现场考察的基础上,再组织评审确定试点专业名单。
  3、实施。学校按我厅审核通过后的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
  4、检查与验收。试点建设期间,我厅将组织中期检查,督促学校加大投入与建设力度,保证试点工作按既定目标顺利实施。三年试点工作结束后,我厅将对试点专业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专业授予“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称号,不合格的将取消其试点资格,其学校二年内不再安排新的试点专业项目

  四、经费支持
  经我厅批准开展教学改革试点的专业,由学校主管部门给予不低于50万元的专项建设经费支持。试点学校应高于此额度安排专业建设的配套经费。

  五、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五份,A4纸打印,于2006年9月30日前报送我厅高教处。联系电话:027-87328007,87328172,电子邮件:zoudezhi@e21.edu.cn。

  附件:专业教学改革试点申报材料的基本内容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专业教学改革试点申报材料的基本内容

  一、专业教学改革的背景和依据
  1、专业教学改革的社会背景、行业背景;
  2、专业人才的社会需求预测。
  二、专业教学改革的目标和指导思想
  三、专业教学改革的基本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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