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建设第三批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的通知
(鄂教高[2006]19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改革,提高高职高专院校的办学水平,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与创新工程”的通知》(鄂教高[2003]20号)精神,我厅决定遴选建设第三批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目标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的办学指导思想,在全省高职高专院校中遴选30个左右的专业点,开展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为主题的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建设一批条件优良、改革领先、特色鲜明,在省内乃至国内同类专业中具有带头引导作用的示范专业,以全面推动我省高职高专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试点专业改革与建设的目标是:
----探索并形成以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具有先进教育思想和时代特色、符合高等职业教育要求的人才培养方案;
----探索和形成完善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培养一支学历学位和教学水平较高、富有实践经验、结构合理的专业教师队伍。
----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产学研相结合、工学交替取得实质性进展并形成长效机制。积极推行订单式培养、“双证书”制度等多种人才培养模式。
----建设一批设备优良、体系完备、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中心)。
----运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深化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
----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制度建设、教学研究等方面成效显著,取得较为突出的研究成果。
----培养一批适应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就业质量高。
二、试点专业的申报条件
试点专业在全省高职高专院校的优势特色专业中遴选产生,重点在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联系紧密的专业。具体条件如下:
1、在未来若干年内,该专业人才有稳定的社会需求。
2、有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
3、有目标明确、科学合理、规范可行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教学改革有较好的基础,专业负责人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的教学研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