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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初等学校学生食堂、学生公寓(宿舍)建设与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

  二、队伍建设

项 目

内 容 及 要 求

组织机构

1.学校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政工干部、后勤部门人员、班主任、学生代表参与组成的公寓管理委员会,且工作运转正常

2.教育教学管理与学生日常管理紧密结合、相互渗透,但部门分工明确,管理科学,运转协调

3.有学生民主管理委员会,职责明确

4.按有关文件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公寓配备相应的管理工作人员(如栋楼管理员、安全员、保洁员)以及在学生中产生的楼层层长、寝室长

公寓管理

人员

1.公寓管理部门负责人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相当学历,公寓管理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熟悉本职业务、工作思路清晰,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敢管善管

3.善于协调部门之间关系,积极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工作有成效


  三、基础管理

项 目

内 容 及 要 求

规章制度

1.公寓内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2.执行制度有记载

3.工作人员挂牌上岗

清洁卫生

1.公寓内走廊、墙壁、楼梯、天棚、楼顶平台干净、卫生

2.房间内务整洁、卫生、干燥

3.厕所、洗漱间卫生,无异味

4.公寓外围卫生,保洁好

5.公寓内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

6.定期对公寓内外进行消毒

7.公寓内无蟑螂、鼠害,有防蚊、防蝇纱门纱窗

8.学生用具摆放位置适当,不影响美观

水电管理

1.公寓内无私拉电线、私自更换灯泡和无违章用电现象

2.有节约水电措施

3.零星维修24小时内解决

1.学生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住校生一律不得在校外租房居住,无晚归、不归现象

2.严禁无证摊点在公寓内开展经营活动

3.无留宿非本室成员现象,其它非住宿人员严禁进入学生公寓

4.无抽烟、饮酒现象

5.无打架斗殴喧闹现象

6.无赌博现象

7.无不健康的娱乐活动或不适当的体育活动

8.无使用电炉、煤气炉、酒精炉、蚊香、灭蚊片等现象

1.有公寓安全责任人,并签订安全消防责任状

2.公寓保卫24小时有人安全值岗

3.严禁将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学生公寓,无火灾隐患

4.严禁将有毒有害物资带进公寓,无安全隐患

5.无盗窃案件发生

6.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和勇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的知识教育

7.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训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有关报案、报警电话号码,有情况及时报案、报警

8.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不准异性人员擅自进入学生公寓

9.公寓值班记录和安全隐患发现、整改记录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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