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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初等学校学生食堂、学生公寓(宿舍)建设与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

  三、队伍建设

项 目

内 容 及 要 求

队伍素质   

1.食堂主管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持有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工作作风务实,经营管理能力较强

2.食堂管理员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二级厨师职称,工作作风踏实,责任心强

3.质检员、安全卫生检查员熟悉相关安全卫生知识、卫生法规与制度,准确理解卫生操作规程,工作责任心强,经验丰富,检验严格,持有有效健康证

4.炊事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培训证上岗,80%以上达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红案等级厨师不少于红案工作人员的五分之一

6.白案等级厨师不少于白案工作人员的五分之一

7.会计队伍配备整齐,主管会计应有会计证

8.食堂保管人员必须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并经过岗前培训



  附件2
  湖北省中初等学校学生公寓(宿舍)建设与管理工作细则

  一、基础设施

项 目

内 容 及 要 求

基 础

设 施

1.公寓每间住宿学生中学不超过8人、小学不超过12人,中学人均面积不低于2.5㎡、小学人均面积不少于2㎡,并带有卫生间,男女生公寓应分区、分单元布置,相对隔开

2.公寓内采光、通风良好

3.地面材料水磨石、地板砖或以上标准

4.卫生间墙面贴瓷砖,高度上顶

5.值班室有电话、有学生住宿情况一览表

6.房间内家具按住宿收费标准配置齐全,完好率达98%

7.公寓内公共场所及学生房间门窗玻璃完好,有防盗、防鼠、防蚊、防蝇设施

8.公寓内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齐全安全、完好,通道畅通,严禁用铁栅栏封闭,如已封闭,学生在公寓期间严禁上锁,并设有安全疏散标志,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9.楼梯宽敞,不易发生拥挤,扶手要有一定高度,确保学生安全

10.设有外走廊的公寓,护栏有一定高度,符合安全要求

11.公寓内配电设施齐全,完好安全,配有应急照明灯

12.公寓内安装有公用电话,公寓区内有洗衣机等配套服务设施

13.公寓区配有晾晒衣物的配套设施

14.公寓内有专用宣传栏

15.公寓周围无乱搭、乱盖现象,环境优美

16.公寓区内无经营性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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