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在2007年春节期间开展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活动的通知
(鄂高工委[2007]2号)
有关高校党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第十五次全国高校党建会精神,努力构建和谐校园,让广大共产党员尤其是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省委高校工委决定在2007年春节前开展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活动。本次活动的经费来源是由高校工委按照一定比例从各高校上缴的党费中拨出。各高校也应从本单位留存党费中拿出一部分,一并开展慰问活动。具体慰问对象和慰问标准由各高校党委研究确定。
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活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校园的具体体现,各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慰问方案,在春节前将党的温暖送到慰问对象手中。
慰问工作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告我委组织处。
附件:慰问金额分配表
二OO七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慰问金额分配表
单 位
| 金额(元)
|
武汉大学
| 63300
|
华中科技大学
| 51700
|
华中师范大学
| 16300
|
武汉理工大学
| 30700
|
中国地质大学
| 12000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12000
|
华中农业大学
| 9800
|
中南民族大学
| 5600
|
湖北大学
| 4900
|
武汉科技大学
| 9600
|
三峡大学
| 11200
|
湖北工业大学
| 6800
|
武汉化工学院
| 5700
|
武汉科技学院
| 4400
|
武汉工业学院
| 4900
|
湖北中医学院
| 5700
|
湖北经济学院
| 6500
|
武汉体育学院
| 4000
|
湖北美术学院
| 1600
|
武汉音乐学院
| 2500
|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 1800
|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 800
|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700
|
湖北教育学院
| 3300
|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
| 1000
|
合 计
| 276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