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暂时未纳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地区,2007年继续执行省定“一费制”文件(鄂价费[2006]126号)确定的收费办法。
4、学校代学生购买课本、作业本,据实结算,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严禁收取如手续费等任何形式的服务费。
附件3: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标语(式样)
1、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2、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3、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巩固“普九”成果
4、从今春起我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学杂费
5、实施“两免一补”,减轻农民负担
6、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让农村孩子能读书,读好书
7、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教育公平
8、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努力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9、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模式,实行“校财局管”
10、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附件4:
市(州)、县(市、区)教育局领导包保责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