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革有关政策的紧急通知

  3、暂时未纳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地区,2007年继续执行省定“一费制”文件(鄂价费[2006]126号)确定的收费办法。
  4、学校代学生购买课本、作业本,据实结算,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严禁收取如手续费等任何形式的服务费。

  附件3: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标语(式样)

  1、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2、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3、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巩固“普九”成果
  4、从今春起我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学杂费
  5、实施“两免一补”,减轻农民负担
  6、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让农村孩子能读书,读好书
  7、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教育公平
  8、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努力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9、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模式,实行“校财局管”
  10、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附件4:
  市(州)、县(市、区)教育局领导包保责任表

姓 名

职 务

包保县、市、区(乡镇)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